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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6月06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 建 简 报
质安(2019)第50期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 2019年6月3日
市住建局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抽查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河北衡水“4·25”重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于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邀请省安全协会推荐的起重设备安全专家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和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顶升、拆卸、维护保养、施工现场周边作业环境以及档案管理等情况。共抽查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6个,其中市城区2个,云浮新区、新兴县、罗定市、郁南县各1个。抽查起重机械设备11台,其中塔式起重机6台,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5项;施工升降机5台,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4项;填写《现场检查笔录》6份,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发出《责令局部停工整改指令书》2份,发出《责令全面停工整改指令书》1份。
现场检查塔吊
现场检查人货梯
检查发现,个别施工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不到位,存在对租用的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不严,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职责不明、专职机管员制度没有得到落实,对租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没有进行现场检查、没有要求有关单位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现场普遍存在绳卡使用方式错误,爬梯、小横杆、标准节等部件安装不规范。部分设备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未能及时地对设备进行负责、认真的维保,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未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反映,检查记录流于形式等。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监理力度不足,监理在日常检查中缺乏对机械使用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行为的督促等问题。
召开现场反馈会
在现场反馈会议上,检查组强调,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维保单位要立即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监理单位要督促整改到位。特别是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者手续未及时办理的建筑起重机械,要求公司邀请专业的检测机构对设备重新进行检测,针对起重机械运行记录不全、维护保养不规范的,要迅速完善安全档案资料,限期整改完毕后须经辖区主管部门复核批准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各辖区住建部门和安监机构要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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