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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9年01月15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 建 简 报
质安(2019)第12期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 2019年1月14日
严查基础分部未验收进入下阶段施工
1月14日上午,市住建局检查组赴郁南县西江明珠花园1期项目工地,继续开展季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施工管理执法大检查。
查阅施工资料
在项目现场,检查组发现项目2号楼已施工至主体22层,但其基础分部工程仍未组织验收,现场还存在未收集桩基和混凝土等试验报告、未收集建筑材料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未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无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验收记录、钢筋加工场部分机具无防护棚、消防水栓设置进度滞后等质量安全环保隐患。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份11条,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对未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未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查、未对班组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等实施对施工、监理企业和相关项目班子人员质量安全动态记分7宗27条共记106分。
检查人货升降机安全情况
检查组强调,建设项目必须按程序做好分阶段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一是基础分部工程必须要根据技术标准和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主体工程施工。二是采用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等,必须经自检合格后报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核验签字确认,应当实行抽样检测的,要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检,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三是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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