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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8年12月29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 建 简 报
质安(2018)第124期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 2018年12月25日
大力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筑领域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示范带动与统筹推进相结合、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我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明确,要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及市代建中心等相关单位要遴选合适的政府投资项目,在2019年,力争各开工建设1个以上装配式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装配式建造试点项目,重点推广较高装配率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程度高的成套部品和技术。
《实施意见》要求,要大力促进部品部件生产应用。要结合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指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培养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并实现生产基地的进一步扩建、增产,保障云浮市装配式建筑持续发展的构配件供应,并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等,
《实施意见》提出,要保障各项扶持政策,包括土地、规划、财税、金融政策等。对采取装配式建设的商品房项目,七层以下(含七层)已封顶的、七层以上已完成地面以上三分之一层数的,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经评审可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在诚信评价中予以加分等。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推动建成不少于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2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到2025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着力打造不少于5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成不少于3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有现代化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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