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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8年12月14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 建 简 报
质安(2018)第120期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 2018年12月14日
联合检查执法,确保冬春建筑施工安全
12月13日,市住建局联合市消防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到市城区文昌花园、云浮新区档案馆项目工地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切实推动项目责任主体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联合检查组在施工现场检查消防设施安全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工地仍存在无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公司及项目部的定期安全检查游流于形式、未在危大工程的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升降梯无加节安装及验收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局未及时回复闭环、监理单位无高支模旁站记录、临时消防水栓未设置消防水带、采用易燃可燃的安全网材料、部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能正常使用、动火作业审批表无填写动火作业起止时间等,检查组共记录安全隐患23条,责令项目单位要落实措施,立即整改。
联合检查组在施工现场查阅施工资料
检查组强调,当前是冬春建筑安全生产和施工消防的重要防范期,各项目工地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落实层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对在本市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负责人要每周组织对管理的工程项目和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检查到位和隐患整改到位。二要对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要开展安全自查工作,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要建立台帐并落实整改,指定设备管理人员和按“一机一档”要求建档,及时对安装等环节进行验收,确保使用安全。三要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临时板房采用防火性能符合要求的材料,要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等,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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