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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8年10月25日 出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 建 简 报
质安(2018)第103期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 2018年10月24日
推进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市住建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房屋市政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设施推进会
为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扬尘污染。2018年10月24日下午,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在市住建局四楼会议室联合召开房屋市政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设施推进会。市住建局邓文明副局长,质安科、市安监站负责人,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领导、建工(科)股长、安监站长,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全市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市政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等近120人参加了会议。
邓文明副局长讲话
邓文明指出,入秋以来,雨水偏少,风高物燥,不良天气天数增多,大气扩散条件不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住建领域要以讲政治、为群众、为社会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抓落实,深化完善各项抑尘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扬尘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于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房屋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安装,总建筑面积少于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鼓励安装,安装的设备必须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并满足实时传输环保相关参数的要求,企业要落实安装方案、落实安装资金、落实负责人员、落实安装时间、落实管理制度,克服观望的心态、担心的心理、不作为的思想,确保在11月10日全部安装完成。二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复查验收过关。各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职能科股室和个人,做好设备设施安装检查验收各项工作,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作,并督促企业实时开启喷淋、雾炮等降尘设施,发现项目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和使用扬尘污染在线监测设施的,要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立即整改,并按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等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对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将采取停工整治以及行政处罚措施。三要落实信息服务单位安装调试责任,优化各项服务,确保按时完成设备接入任务。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单位要做好服务,确定多个灵活方便的设备接入方案,确定合理的设备定购和安装费用,保证足够的安装人员、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安装时间、培训工地管理人员、提供优质的安装服务等,确保按时完成设备安装与接入主管部门监测平台任务。
会场情况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宣讲了相关环保政策法规,介绍了当前我市环保督查的工作重点,对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提出了接入在线监测平台的技术方案和参数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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