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云浮融媒记者 许舒婷)7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有关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荣春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朱爱玲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绿美云浮生态建设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云浮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云浮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云浮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情况的报告,分组审议了《云浮市工业园区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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