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云浮融媒记者 黄洋)近日,市政府印发出台《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在7大方面19个扶持方向上配置57条政策措施,持续巩固和提升制造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顶梁柱”作用,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为持续推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在支持项目加快建设、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企业创新动能、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强企业人才供给、优化企业发展环境7大方面,19个扶持方向上配置57条政策措施,各项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如,在支持项目加快建设方面,《政策措施》主要有鼓励高质量投资、支持项目引荐落地等2个扶持方向。对项目立项固定资产投资且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其在规定时限内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成本)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事后奖励,单个最多不超500万元。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不含土地购置成本)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比例奖励“第一引荐人”,每个项目引荐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政策措施》有扶持重点企业扩大规模、支持项目加快达产上规、梯度培育优质企业等3个扶持方向。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当年度实现正增长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新上规企业按当年形成无基数工业总产值的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升规后第二年同比增长超30%的企业,按其增量产值的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省等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优势、知识产权示范等企业分别予以相应资金奖励。
此外,《政策措施》还对培育企业创新动能、推动企业提质增效等5大方面做出相应扶持,进一步推动制造业科技创新、加强人才供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本政策采用事后奖补的扶持方式,实行项目库管理,适用于注册及经营在云浮市范围内的制造业行业且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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