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 何柔怡)近日,市政协召开立法协商会,就《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进行立法协商,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以及镇(村)干部群众代表参与协商。市政协主席梁丽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就《条例》立法作说明,与会人员围绕《条例》作了发言,并进行了热烈交流探讨。大家从明确管理和执法主体、厘清市容管理界定范围、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明晰职能部门职责等各个角度,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并对《条例》中关于社会共治、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等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梁丽娴表示,与会人员的发言非常精彩,体现出很高的专业水平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关注和参与。我们要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秉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精神,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工作的开展,持续擦亮立法协商这一特色品牌,推动政协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湾区城市,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修订完善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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