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杨丽) 3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精神。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汉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朱爱玲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江壮宏以及副主任阙妙丽、林德、苏培芬,秘书长江卓君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理论学习中心组部分成员先后进行主题发言,深入交流学习体会,认真领会《条例》的修订重点。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新时代开展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希望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要认真学习《条例》,领会有关精神,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确保《条例》在市人大机关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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