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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 让“红头文件”更规范
  • 时间:2022-02-16 09:03
  • 来源:云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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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钱枫) 近日,我市修订出台《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优化提升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发布、监督等程序,规范化制定全过程,有效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机制,把“红头文件”放进合法性审查的笼子里,让“红头文件”更规范。

  《办法》完善了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和司法行政部门审查的“两审”机制:规定审核(查)机构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的职责,积极参与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核等全过程;明确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应当从严把好第一道关,以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

  《办法》率先规范化档案管理机制,提出“谁牵头起草,谁档案管理”的档案管理责任,规定由起草单位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归档工作,确保立卷归档的标准化、规范化,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可查阅、可监督、可追溯的管理制度。

  今后,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内容,并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将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下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下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可以约谈其负责人进行个案指导,或者直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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