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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云浮市2025年助企惠民促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内容的通知(云府办〔2025〕26号)
  • 时间:2025-12-04 08:3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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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现对《云浮市2025年助企惠民促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将“1.支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和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经济提档年’行动,对产业转移落地我市主平台及省产业园区并建成投产项目,按项目设备购置额及自建厂房(不含土地购置成本)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10%予以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对符合条件并入选省技改资金项目库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最高3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整为“1.支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和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经济提档年’行动,优化调整云浮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范围,做好产业有序转移项目落地服务,加快打造‘办事不出园’营商环境,为产业转移企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增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组织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纳入省技改资金项目库,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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