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函〔2020〕128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云浮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云浮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现就我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应用传播和创新发展水平,引导各地、各部门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共43个。分三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共5个)。
第二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多的市直单位网站频道(共24个)。
第三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少的市直单位网站频道(共14个)。
考评对象名称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健康情况。主要考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及整改,内容安全、“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地图规范情况。
(二)展现标识。主要考评网站清晰度、要素完整性、链接规范性、展现友好性情况。
(三)发布解读。主要考评网站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统计数据、年报报表、重点领域和其他栏目的建设更新情况
(四)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办事服务的服务规范情况。
(五)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政务咨询、征集调查、在线访谈、智能互动和知识库情况。
(六)功能应用。主要考评网站导航分享、网页归档、站内搜索、移动版本情况。
(七)政务新媒体。主要考评政务新媒体的规范运维情况。
(八)支撑保障。主要考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保障情况。
(九)附加指标。通过设置加分、扣分项,主要考评网站创新发展、安全事件、负面舆情和通报批评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组织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自查自评。2021年1月8日至1月22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在“政府网站监管平台”中在线填报自评信息。
(三)年终考评。2021年1月23日至2月28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四)结果复核。2021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五)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利企便民、人民满意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附件:1.2020年度云浮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对象
2.2020年度云浮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1
2020年度云浮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对象
一、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共5个;
序号 | 主管单位 | 网址 |
1 | 云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www.yfyunchengqu.gov.cn |
2 | 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www.yunan.gov.cn |
3 |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www.luoding.gov.cn |
4 | 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www.xinxing.gov.cn |
5 |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www.gdyunan.gov.cn |
二、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多的市直单位网站频道(A类),共24个;
序号 | 主管单位 | 网址 |
1 |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 | //m.dsbftdc.com/fgj |
2 | 云浮市教育局 | //m.dsbftdc.com/jyj |
3 | 云浮市科学技术局 | //m.dsbftdc.com/kjj |
4 |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m.dsbftdc.com/gxj |
5 | 云浮市公安局 | //m.dsbftdc.com/gaj |
6 | 云浮市民政局 | //m.dsbftdc.com/mzj |
7 | 云浮市司法局 | //m.dsbftdc.com/sfj |
8 | 云浮市财政局 | //m.dsbftdc.com/czj |
9 |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m.dsbftdc.com/rsj |
10 |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 //m.dsbftdc.com/zrzy |
11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 //m.dsbftdc.com/sthjj |
12 |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m.dsbftdc.com/zjj |
13 |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 //m.dsbftdc.com/jtysj |
14 | 云浮市水务局 | //m.dsbftdc.com/swj |
15 |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 //m.dsbftdc.com/nyncj |
16 | 云浮市商务局 | //m.dsbftdc.com/yfswj |
17 | 云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m.dsbftdc.com/wgltj |
18 | 云浮市卫生健康局 | //m.dsbftdc.com/wjj |
19 | 云浮市应急管理局 | //m.dsbftdc.com/yjj |
20 |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m.dsbftdc.com/scjgj |
21 | 云浮市统计局 | //m.dsbftdc.com/tjj |
22 | 云浮市金融工作局 | //m.dsbftdc.com/jrj |
23 | 云浮市林业局 | //m.dsbftdc.com/lyj |
24 | 云浮新区管委会 | //m.dsbftdc.com/yfxq |
三、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少的市直单位网站频道(B类),共14个。
序号 | 主管单位 | 网址 |
1 | 云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m.dsbftdc.com/tyjr |
2 | 云浮市审计局 | //m.dsbftdc.com/sjj |
3 | 云浮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 //m.dsbftdc.com/gzw |
4 |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 //m.dsbftdc.com/ybj |
5 | 云浮市信访局 | //m.dsbftdc.com/xfj |
6 | 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m.dsbftdc.com/zsj |
7 | 云浮市投资促进局 | //m.dsbftdc.com/tzcjj |
8 | 云浮市中医药局 | //m.dsbftdc.com/zyyj |
9 |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m.dsbftdc.com/gjj |
10 | 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ggzy.yunfu.gov.cn |
11 | 云浮市公路事务中心 | //m.dsbftdc.com/yfglj/gkmlpt/index |
12 | 云浮市人民政府地方志 办公室 | //m.dsbftdc.com/yfdfz/gkmlpt/index |
13 | 云浮市供销合作联社 | //m.dsbftdc.com/yfgxs/gkmlpt/index |
14 | 云浮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代建服务中心 | //m.dsbftdc.com/yfdjzx/gkmlpt/index |
附件2
2020年度云浮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要点 | 评分细则 | 门户 | A类 | B类 |
健康情况 | 日常监测 | 常态化监管 | 参照国办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以及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每季度对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季度检查结果的单项否决和扣分情况按比重扣分。 | 6 | 6 | 6 |
问题整改 | 通报整改 | 对常态化监管存在问题未及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出现一次,扣25%。 | 3 | 3 | 3 |
内容安全 | 不良链接 | 网站(频道)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赌博等内容的,此项不得分。 | 4 | 5 | 5 |
严重错误表述 | 网站(频道)或政务新媒体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此项不得分。 | 4 | 5 | 5 |
弄虚作假 | 网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文不对题、一稿多发、空稿件、旧稿重发)的,此项不得分。 | 3 | 3 | 3 |
发布不当 | 存在发布“雷人雷语”、“娱乐追星”、失真信息等不当内容或者随意转帖情况,此项不得分。 | 2 | 2 | 2 |
回应失当 | 存在主观泄愤、回怼网民或者回复出现专业性错误等,此项不得分。 | 3 | 3 | 3 |
商业广告 | 网站(频道)或政务新媒体存在刊登或链接商业广告的,此项不得分。 | 1 | 1 | 1 |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 答复及时 | 1.网民留言存在超过2个工作日未办结的,此项不得分; 2.网民留言存在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50%。 | 1 | 1 | 1 |
地图规范 | 问题地图 | 1.未采用测绘地信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未使用带有审图号的地图的,此项不得分;2.存在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误表示台湾省、错绘藏南地区和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等问题的,此项不得分。 | 2 | 2 | 2 |
展现标识 | 网站清晰度 | 网站域名 | 网站(频道)域名未按国办函〔2018〕55号要求规范设置的,此项不得分。 | 1.5 | 2 | 2 |
网站名称 | 未在网站首页或其他页面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频道)全称的,此项不得分。 | 1.5 | 2 | 2 |
网站标识码 | 未在网站首页或其他页面底部清晰显示网站标识码或信息不准确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 -- |
党政机关标识 | 未在网站首页或其他页面底部清晰显示党政机关网站标识、不能点击查看具体信息或信息不准确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 -- |
ICP备案编号 | 未在网站首页或其他页面底部清晰显示ICP备案信息或信息不准确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 -- |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 | 未在网站首页或其他页面底部清晰显示公安机关备案标识、不能点击查看具体信息或信息不准确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 -- |
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 未在首页或其他页面底部清晰准确显示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或信息不准确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 -- |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 未在网站(频道)首页或其他页面底部显示“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 -- |
要素完整性 | 发布时间 | 随机抽查发布稿件,发现稿件中未清晰显示发布时间的,此项不得分。 | 0.5 | 0.5 | 0.5 |
发布来源 | 随机抽查发布稿件,发现稿件中未标明信息来源的,此项不得分。 | 0.5 | 0.5 | 0.5 |
页面标签 | 1.随机抽查栏目页面,无站点标签或栏目标签为空的,扣50%; 2.随机抽内容页面,无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为空的,扣50%。 | 2 | 2 | 2 |
链接规范性 | 内部地址 | 随机抽查网站内部链接,发现未清晰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的,此项不得分。 | 1 | -- | -- |
外部链接 | 打开外部非政府网站链接时无提示信息的,此项不得分。 | 0.5 | 0.5 | 0.5 |
展现友好性 | 页面兼容性 | 通过IE、谷歌、火狐、Safari等主流浏览器打开网页,存在不兼容(错位、不显示、显示不完整等)问题的,此项不得分。 | 1 | -- | -- |
悬浮飘窗 | 避免使用悬浮、闪烁等方式,确需使用悬浮框的必须具备关闭功能,否则此项不得分。 | 0.5 | 0.5 | 0.5 |
发布解读 | 信息发布 | 概况信息 | 1.未开设概况信息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 2.概况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50%。 注:市直单位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 1 | -- | -- |
组织机构 | 1.未设置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班子、联系方式等栏目的,此项不得分; 2.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50%; 3.领导姓名、简历、分管或主管工作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50%; 4.联系方式中未公开办公时间、办公地点的,每发现一处,扣50% | 2 | 2 | 2 |
动态要闻 | 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 2.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 1.5 | 4 | 4 |
通知公告 | 1.未开设通知公告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 1.5 | 2 | 2 |
政策解读 | 政策文件 | 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 1 | 2 | 3 |
政策解读 | 1.未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市直单位可使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或将“政策文件”栏目与“政策解读”栏目合并使用);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 1 | 1 | 1 |
解读形式 | 1.起草部门对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未进行政策解读的,或仅通过文字形式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起草部门对已发布的政策解读材料,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解读比例低于50%的,扣50%。 | 2 | 2 | 2 |
解读关联 | 1.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25%2.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25%。 | 2 | 2 | 2 |
统计数据 | 数据发布 | 1.未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的,此项不得分; 2.栏目更新未按相应频率定期进行维护的,每发现一处,扣50%。 | 1 | -- | -- |
数据解读 | 1.未对数据进行解读,或仅通过文字形式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少量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动漫等形式解读数据的,扣50%。 | 1 | -- | -- |
数据开放 | 为“开放广东”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本市专区提供本地区/部门数据集或数据接口的得50%,提供数据集或数据接口有定期更新的得50%。 | 1 | -- | -- |
发布解读 | 年报报表 | 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未公开或超时公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的,此项不得分。 | 1 | -- | -- |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未公开或超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 1 | 1.5 | 1.5 |
重点领域 | 建设保障 | 根据粤办函〔2016〕474号及国办发〔2019〕14号文件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及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发现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分。 (注:无重点领域分工的部门单位该项指标得分按发布解读中其他指标得分比重计算;地区行政职能受限部分重点领域无法建设经主管部门批准且自评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可酌情处理。) | 2 | 6 | 6 |
其他栏目 | 更新保障 | 1.其他栏目存在空白的,每发现一个,扣25%; 2.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25%; (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等栏目) | 4 | 12 | 20 |
办事服务 | 服务规范 | 要素全面性 | 随机抽查办事服务事项,存在办事指南要素(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缺失的情形,每发现一处扣25%,扣完为止。 | 2 | 2 | -- |
内容准确性 | 随机抽查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存在错误,或与线下实际办事情况不一致,每发现一处扣20%,扣完为止。 | 2 | 2 | -- |
流程清晰度 | 随机抽查办事服务事项,存在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如: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而未明确说明各环节具体内容,每发现一处扣25%,扣完为止。 | 1.5 | 1.5 | -- |
材料明确性 | 随机抽查办事服务事项,未明确的办理材料格式要求(如: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或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每发现一处扣25%,扣完为止。 | 1.5 | 1.5 | -- |
附件实用性 | 随机抽查办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但未提供规范表格的获取渠道、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每发现一处,扣25%分,扣完为止。 | 2 | 2 | -- |
互动交流 | 政务咨询 | 栏目情况 | 1.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的,此项不得分(市直单位统一使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功能); 2.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中网民的留言信件未公开的,此项不得分。 | 1 | -- | -- |
要素建设 | 随机抽取网民留言/信件,发现要素(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问题、答复内容和答复部门)缺失的,此项不得分。 | 1 | -- | -- |
时效质量 | 简单政务咨询信件处理的时效性和答复质量,每发现一次回复不及时(超过5个工作日)或质量不高(存在推诿、敷衍现象,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扣25%,扣完为止。 | 3 | 3 | 3 |
公开统计 | 1.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未更新留言/信件,此项不得分; 2.未公开留言/信件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此项不得分。 | 1 | -- | -- |
征集调查 | 开展次数 | 2020年开展活动少于6次的,此项不得分。 | 1 | -- | -- |
回应情况 | 2020年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未公开反馈结果的,每发现一次,扣50%。 | 1 | -- | -- |
在线访谈 | 开展次数 | 1.2020年开展活动少于6次的,此项不得分; 2.本地区领导年度内未参与访谈的扣50%。 | 1 | -- | -- |
展现形式 | 1.未规范整理访谈中网民提问及回复内容文字,扣 40%。 2.未提供访谈图片或音频/视频信息的,扣 40%; | 1 | -- | -- |
智能互动 | 关联实用 | 1.根据输入关键词返回的内容,与关键词及用户需求高度相关的,可得100%;关系一般的,可得50%;关系较弱的,不得分; 2.输入办事服务相关的关键词,返回的内容是与潜在用户需求紧密相关的政策、指南、常见问题等,可得100%分;内容质量一般的,得50%分;内容以动态信息为主的,不得分。 (注:频道栏目该项指标得分按互动交流其他指标得分比重计算。) | 1 | -- | -- |
知识库 | 常见问题 | 1.未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的,此项不得分; 2.未按照业务进行合理分类的,扣50%; 3.每发现知识库一个主题超过一个季度未更新的,扣50%。 | 1 | -- | -- |
功能应用 | 导航分享 | 站点地图 | 1.未提供站点地图对各栏目进行快速导航的,此项不得分; 2.发现链接不能跳转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50%,扣完为止。 | 0.5 | -- | -- |
转载分享 | 随机抽查发布稿件,发现未具备转载分享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0.5 | 0.5 | 0.5 |
网页归档 | 建设规范 | 1.对历史网页进行整合和归档的,可得满分,未实现的不得分; 2.归档后页面不能正常访问,或未在显著位置清晰注明“已归档”和归档时间的,此项不得分。 | 2 | 1 | 1 |
站内搜索 | 信息搜索 | 1.未提供全站站内搜索功能或搜索功能不可用的,此项不得分; 2.随机输入网站已发布的动态要闻、政策文件、服务事项标题进行测试,网站相关信息未在第一屏展示,每发现一处,扣50%。 | 2 | -- | -- |
搜索分类 | 未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现的(如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此项不得分。 | 1 | -- | -- |
移动版本 | 移动适配 | 本网站未建设移动适配终端以适应手机浏览的,此项不得分。 (注:无适配版的频道栏目该项指标得分按功能应用中其他指标得分比重计算) | 1 | -- | -- |
政务新媒体 | 规范运维 | 开设整合 | 1.本地区未按照国办发〔2018〕123号文件要求开设政务新媒体的,此项不得分; 2.在同一平台开设超过(含)两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此项不得分; 3.未在政务新媒体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或认证信息不准确的,扣25%。 (注:同一平台开设账号数量超标但经主管部门批准且自评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可酌情处理;未开设政务新媒体单位本项默认满分;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测账号数据由市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 2 | 4 | 4 |
内容保障 | 1.各类信息更新不及时(更新频率与政府网站栏目要求一致)的,发现一处此项不得分; 2.内容未涵盖动态要闻、政策文件与解读、互动回应、掌上办事服务等内容的,每发现缺少一类,扣25%,扣完为止。 (注:未开设政务新媒体单位本项默认满分;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测账号数据由市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 2 | 5 | 5 |
支撑保障 | 管理保障 | 机制保障 | 1.没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的, 此项不得分; 2.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此项不得分; 3.没有明确的经费支持的,此项不得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1 | 1 | 1 |
人员培训 | 年度内曾出现缺席主管单位召开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议的,此项不得分。 (注:此项由市网站管理部门负责评分。) | 1 | 1 | 1 |
自行评议 | 1.未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不完整准确,网址和指标不对应,每发现一类扣50%,扣完为止。 | 2 | 2 | 2 |
附加指标 | 加分指标 | 调查征集 | 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调查征集活动1年内开展超过(含)7次的,加3分。 2.市直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栏目,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加3分。 3.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的调查征集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均公开反馈结果的,加1分。(需在自评报告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自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予以加分。) | 3 | 3 | 3 |
在线访谈 | 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年内开展在线访谈活动超过(含)7次的,加3分。 2.市直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发布本单位领导访谈信息的(需规范整理访谈中网民提问及回复内容文字,需含有访谈图片或音频/视频信息),加3分。 (需在自评报告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自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予以加分。) | 3 | 3 | 3 |
实时互动 | 模拟用户进行1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咨询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内容准确的,加2分。 | 2 | 2 | 2 |
创新发展 | 通过政府网站服务中心工作、方便社会公众的做法突出,并获得本地区、本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肯定的,加2分。 (需在自评报告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自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予以加分。) | 2 | 2 | 2 |
扣分指标 | 安全事件 | 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内容失真、政治方向错误等事件的,扣2分。 | 2 | 2 | 2 |
负面舆情 | 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的,扣2分。 | 2 | 2 | 2 |
通报批评 | 1.在国务院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的抽查检查通报被判定为突出问题(不及格)网站/新媒体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2.在国务院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开展的抽查检查通报正文中被点名批评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 6 | 6 | 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