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云浮市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政协云浮市五届五次会议收到提案141件,其中属于经济、市政类55件,占39%;科技、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环保类47件,占33%;统战、政法、劳动人事、综合类39件,占28%。
到11月底,全部提案已办理答复完毕。从办理结果来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9件,占70.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36件,占25.5%;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6件,占4.3%。从反馈的意见来看,委员对办理答复均表示满意。
二、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在办理提案工作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政协云浮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办2016年政协重点提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重点提案的办理,切实解决委员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关于加快立项建设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的提案》办理情况。我市高度重视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工作,将收治场所建设作为2015—2016年全市禁毒重点工程立项,列入“一把手”工程来抓,将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人员戒治工作纳入平安云浮建设和市综治考评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压减此类人员社会治安问题,促进病残涉毒人员的矫治和维稳工作。2015年,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陈小坚为组长的云浮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国家卫计委等八部门《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意见》(禁毒办通〔2015〕87号)、省禁毒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禁毒委〔2015〕7号)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制发了《云浮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方案》,依托罗定市戒毒所旁边现有楼房设施(共4栋、主体框架,未装修、足够400人容量),立项建设我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方案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统筹协调,市发改、卫计、公安、司法、财政、城建、民政、人社、编办、综治办、禁毒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头落实筹建责任,罗定市委市政府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市发改、城建部门做好场所建设总体规划;市编办、人社局负责解决收治场所的编制和医疗卫生、监管人员配置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派驻专门力量,做好安全防范、管理教育、救助服务等工作;市公安局配合市发改、财政部门做好场所建设的立项、预算及资金安排,跟进施工监管等。2016年3月初,陈小坚同志组织市禁毒办、市卫生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到罗定市召开现场会,现场解决相关问题。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到2016年12月底,已基本建成能收治370人床位的收治场所。自启用以来,收治各类病残吸毒人员67人,均是男性,有力压减病残吸毒人员的社会治安隐患。
(二)《关于响应“卫生强省”号召,设置云浮市市级区域性医疗中心的提案》办理情况。一是将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纳入中心城区整体规划。根据市中心城区建设,对市直医疗单位作出了重新规划和布局,另址新建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整体搬迁至市人民医院旧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至市中医院旧址,使得市直医疗单位在布局、规模、诊疗环境、综合服务能力等得到优化和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功能逐步显现。二是不断完善区域性医疗中心的体制机制。以建设卫生强省为契机,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立足市中心城区,辐射全市,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重点,以建设重点专科和实验室、培育重点人才、开展重点科研项目为抓手,建成集医、教、研、产于一体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首先是不断加大政府投入。近五年市财政对市直3间医院总投入达1.7亿元。其次是配套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制定了《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和《柔性引才暂行办法》,以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再次是加快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2013年市政府启动了云浮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已投入1428万元,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平台搭建、机房服务器部署等主要工作,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信息共享、融合。三是不断强化医院的内涵建设。通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平安医院建设等,以医院等级评审和重点科室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市直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医院管理、技术、服务等综合水平。
(三)《关于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的提案》办理情况。一是划定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市水务局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对集雨面积超100平方公里和具有饮用水源功能的小(一)型水库划定为水功能区,全市共划分74个水功能区;市环保局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DB44/t749-2010) 要求,划定44个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我市先后申请省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专项资金600万元对罗定市金银河水库、郁南县大河水库、云城区朝阳水库、迳尾水库和云龙水库等进行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二是加强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宣传工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资金1.7亿多元,建立了“户收集、村保洁、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择优选择专业保洁公司承担农村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830套;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是加大对饮用水源区的保护力度。加强水源涵养林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304.37万亩;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完成936个规模化养殖场治理工程建设,实施畜禽禁养区。四是加强对保护区的水质监管。推动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水源监管,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五是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监管,通过水资源专项执法活动,加强对取水许可管理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落实,进一步规范水事活动,确保水环境安全。六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云府办函〔2016〕47号)要求,对各县(市、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关于整治市城区城中村废品收购行业的提案》办理情况。一是加大巡控力度,主要是对占道经营、堆放的废品回收从业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执法,重点提高其规范有序经营的意识,不影响公众生活和通行。二是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治,对中心城区的部分市容市貌进行了整改、完善。
(五)《关于落实水、电、气等价格优惠政策,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提案》办理情况。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的有关规定,水价、气价的定价权限在市县级人民政府,电价的定价权限在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现行水电气的定价均已落实优惠政策。一是水价落实优惠政策情况:据统计,每年优惠实际用水量40449立方米,金额7.88万元,对市区的养老机构每年优惠用水金额5000元。二是气价落实优惠政策情况: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本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三是电价落实优惠政策情况:据统计,全市享受免费电用户35472户,每年免费电量510万千瓦时,减免电费金额357万元,对市区的养老机构每年优惠用电金额4500元。
(六)《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保障农产品安全的提案》办理情况。一是加大监测调查力度,摸清我市土壤重金属污染底数。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全市完成了1862个土壤普查点位的采样任务。二是做好土壤重金属污染和产地农产品重金属监测工作。下达了188个原土壤普查点位的农产品监测任务。三是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通过开展“矿山复绿”行动,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大工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措施进行防控。四是强化监管,完善重金属污染环境管理体系。加大涉重金属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监测工作,逐步实施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源自动监控,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治理详细台账,强化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排查,督促有关企业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建筑垃圾处理监督管理,督促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垃圾进行定点集中堆放,采取回填机耕路面等方式进行再利用。
(七)《关于发展社区足球运动和校园足球运动,倡导健康运动新生活的提案》办理情况。一是优先发展体育场地基础设施。省、市两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将专项扶持“足球场”建设,每成功申报建设1个足球场将获得补助30-100万元,重点是城市社区和镇(街)足球场。二是逐步开放公共体育场地。市、县两级负责管理的公共体育场地实现全开放,对学校体育场地计划到2020年学校开放数达到80%以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管理的场地,将在“十三五”期间,制订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向社会开放。三是发展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四是积极打造足球特色品牌学校。五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体育教师教学水平。六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校园体育场地建设。七是上好体育活动课时,全面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八是加强制度保障。
(八)《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大宗食品物资采购供应准入制度的提案》办理情况。一是规范生产经营,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全市已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户数为18986户;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者的入场管理,目前全市95个农贸市场都已建立入场经营者管理制度,对已入场经营的约4599户经营摊档进行了基础信息维护,并登记造册,形成农贸市场经营者档案,为快速处置不合格食品奠定有效的数据基础,减少食品市场供应环节安全风险和隐患。二是加强制度落实 ,完善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2014年以来,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33912家次,发出监管意见书8201份,有效地增强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强化了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和主体责任落实。建立重点品种的电子溯源平台,全市四百多家婴幼儿乳粉经营企业全部加入了追溯平台,并成功上传数据。三是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倡导采购信息公示。全市辖区的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者基本上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部分学校、企业等大型用餐单位实行采购信息公示。四是强化监管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以食品监督抽验为手段提升食品质量安全,近三年来,全市共抽验食品3941批次,合格3630批次,合格率为92%;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依法治理水平提高。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案件95宗,结案83宗,涉案货值1585.341万元,罚没款39.0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宗,有效地消除食品风险隐患,净化我市食品市场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信心和依法治理水平。
(九)《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提案》办理情况。一是深化改革,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审批和网上业务办理。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三是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四是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五是认真做好年检。六是积极推进等级评估。七是因地制宜,加大对社工服务机构的孵化和培育,提供办公场地予以支持。八是加强宣传。
(十)《关于加强城市公交营运服务和建设管理的提案》办理情况。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区新国线、市公汽2家公交企业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公交运营秩序管理进行了研讨,要求企业按照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落实有效措施,制止各自所属公交车辆在运营中的不良现象,树立公交行业新形象。目前,城市公交营运服务和建设正常。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其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接到提案件后,立即部署办理工作,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办理。市委副书记、市长亲自过问,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审阅办理方案,确定承办单位和提出办理要求。4月12日,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了《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将141件提案交由云城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等单位办理。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协调联动,规范办理,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保证按时办结,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办好每一件提案,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凡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应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纳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积极反映情况,争取上级支持解决;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或不可行的,应实事求是地向委员解释清楚。通知还明确要求所有提案办理情况要在2016年9月30日前书面答复委员。
(二)执行规定,规范办理。在办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办理工作规定,规范办理。一是按照《云浮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规定,做好办理工作交办、接办、办理、答复和总结等。二是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接到通知后,迅速签收承办提案件。三是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在会办中密切配合会办工作,提出会办意见。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沟通,主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提案人的意见,把提案人的意见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五是办理工作讲求质量,注重实效,努力解决问题。六是顺利完成办理工作,规范答复委员。七是认真总结办理工作情况,力求办理工作取得新突破。八是市法制局对办理工作进度加强催办督办,确保了2016年办理工作完成,所有承办的提案全部办复。
(三)强化催办督办,确保委员满意。办理过程中,我们发出了关于做好提案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度,针对各个提案落实情况督促相关承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承办单位要加强与委员沟通联系,在答复前提前征求委员意见,及时掌握委员的真实想法和具体要求,努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力求委员满意。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按照办理工作要求,着眼于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听取委员对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通报办理落实情况和办理结果,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委员表示满意。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16年的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少数部门的办理工作还缺乏紧迫性和主动性,存在“你催我办、紧催快办、慢催缓办”的现象。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力度不够,不注重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征求委员意见不够重视,存在拖沓现象。接下来我们在办理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和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凡答复委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予以解决的,督促有关单位把问题真正解决好、落实好。涉及上级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积极反映情况,争取上级支持解决。
(二)抓好责任落实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评内容之一抓好落实,对办理态度不认真、不按规定时限办复和征求意见的承办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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