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财工〔2022〕3号
云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云浮市商务局,新兴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02号)和《关于审定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外经贸发展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云商务〔2021〕63号)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下达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按程序分配拨付。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支持外经贸发展相关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广东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粤财外〔2015〕120号)等有关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请市商务局要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60日内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云浮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附件
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备注:二级项目名称:云浮市2022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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