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盛创石材有限公司年产6400平方米石材规格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盛创石材有限公司年产6400平方米石材规格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盛创石材有限公司年产6400平方米石材规格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盛创石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兴业二路处(即华和石材后面)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盛创石材有限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投资300万元在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兴业二路处(即华和石材后面)的现有厂房用于石材的加工、销售和办公。厂区占地面积为1065.18m2,年产6400平方米石材规格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桥切、切边、仿形和磨边采用湿法作业并加强厂房管理定期,清扫厂房,清洗设备,去除附着于厂房和设备的粉尘,减少二次扬尘;干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收尘房收集后水喷淋的处理方法处理,因此厂界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生产车间周边土地利用现状为石材厂及山林地等,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对人群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厂区附近林地灌溉用水;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桥切机、仿形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65~90dB(A)之间。根据噪声预测值,本项目各噪声源经基础减震、墙体阻隔后,噪声传播至项目边界时的噪声值为65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即3 类昼间噪声≤6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沉淀池的沉淀渣委托相关单位压滤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