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鑫马石材网布加工厂年产75000平方米石材背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城区鑫马石材网布加工厂年产75000平方米石材背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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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城区鑫马石材网布加工厂年产75000平方米石材背网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城区鑫马石材网布加工厂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安塘石材工业区)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城区鑫马石材网布加工厂通过市场调研,拟投资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安塘石材工业区)云区规划字第((2018)106号)的现有厂房用于石材的加工、销售和办公。厂区占地面积为593m2,年产石材背网板750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在烘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烘干工序在密封的烘干线中进行,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UV光解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引至厂房顶排放,均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II时段中VOCs相关评价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9kg/h)。 本项目加热烘干过程中燃气锅炉会产生的废气,燃气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污染物浓度较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广东省地方环境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SO2:35mg/m3、 NOX:150 mg/m3、烟尘:20 mg/m3),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用作厂区周围的树木灌溉用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烘干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95dB(A)之间。在采取基础固定、减震、隔声屏障等措施,厂房隔声及经距离衰减后,可以确保项目厂区各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料空桶、生活垃圾、废活性炭、UV光解等。 项目的废活性炭和废UV光解收集后交由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原料空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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