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塑料级金红石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塑料级金红石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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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塑料级金红石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中心点坐标:112.011388°E;23.074178°N。)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塑料级金红石钛白粉后处理改扩建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中心点坐标:112.011388°E;23.074178°N)。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不变,仍为117940平方米,拆除原东北角仓库作为改扩建项目厂房,原有主体工程不变,其它附属工程大多依托现有工程,主要是扩建2条总产能为8万吨的后处理生产线,后处理工艺为粗品粉碎、润湿砂磨、表面处理、三次水洗(废水膜处理后回用)、干燥、气流粉碎,并在现有项目选址内扩建相应生产车间及成品仓库,使总体项目塑料级金红石钛白粉成品产能达到13万吨/年;并停用现有2座φ3.2m 两段式冷煤气炉,原使用煤气的工艺及设备全部改用天然气。本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拟于2019年4月建设,2019年11月投产,主要建设1条3万吨后处理生产线以及成品仓以及现有项目后处理工段的改建;二期拟于2020年1月建设,2020年12月投产,主要建设1条5万吨的后处理生产线以及成品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中水回用设备处理后,进入现有废水处理站的废水量为80.198m3/h(1924.752m3/d),本项目新增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根据现有项目环评及验收资料,现有项目污水处理量为1165.684m3/h(27976.416m3/d),现有项目30000m3/d(24h运行,即设计处理能力为1250m3/h)的废水处理站可以满足总体项目需要,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混合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企业自建管道排至逢源河。 2、废气 改扩建项目大气污染源包括:闪蒸干燥、气流粉碎时产生的钛白粉尘。本次闪蒸干燥新增3套系统,旋转闪蒸干燥工序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含钛白粉尘的废气。拟采用与现有项目一致的处理工艺,即含尘废气经3台脉冲布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分别通过2条直径1.4m、高30m的烟囱排放。 本次气流粉碎新增3 套系统,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含钛白粉尘。拟采用与现有项目一致的处理工艺,即含尘废气经3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分别通过2条直径1.4m、高30m的烟囱排放。 3、噪声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主要为辊压机、砂磨机等,噪声强度在80-110分贝。项目拟采用低噪机型、减振基础、消音器、变频电机、围墙等综合减振降噪措施,使车间控制在85分贝以下,并在厂界内外植树,尽可能降低项目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及石膏渣,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特点,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综合利用。 另外,本项目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含TiO2)回用于整体项目生产,不排放。 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废纸、塑料等,定点集中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除此以外,建设单位应做好固废堆存场所的防雨防渗工作,固体废物分类存放,专人负责管理和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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