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华皓石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泥饼4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华皓石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泥饼4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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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华皓石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泥饼45万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华皓石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双羌村委云卜村风水坳(百辉石业有限公司侧) |
环评机构 |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华皓石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拟投资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双羌村委云卜村风水坳(百辉石业有限公司侧)的现有厂房生产花岗岩泥饼。厂区占地面积为1750m2,年生产花岗岩泥饼45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的运输扬尘产生量较少,且经过采取运输汽车用帆布覆盖物料增大路面酒水频率,科学制定酒水时间,保持路面湿度,及时清扫路面粉尘等措施,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的要求。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用作厂区周围的树木灌溉用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附近石材加工用水,不排放。 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加压泵、过滤机、铲车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90dB(A)之间。在采取基础固定、减震、隔声屏障等措施,厂房隔声及经距离衰减后,可以确保项目厂区东、南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 生产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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