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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绿之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千万块免烧免蒸生态环保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07 10:50:00   信息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绿之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千万块免烧免蒸生态环保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37日至20193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绿之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千万块免烧免蒸生态环保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绿之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鸡村村委龙山村民小组鱼仔塘铜鼓蓟(距离龙山村约850米)厂房

环评机构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绿之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1212日,拟租用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鸡村村委龙山村民小组鱼仔塘铜鼓蓟(距离龙山村约850)厂房进行生产,总投资4000万元占地面积19980m2,经营范围为环保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石材废渣综合利用处理主要从事建筑渣土和石材废料处置与加工计划年生产6千万免烧免蒸生态环保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包括运输粉尘、原料车间堆场粉尘、破碎粉尘和粉料罐装粉尘

运输粉尘:项目拟加强管理,采取限制车速、加强保洁工人清扫频次、安装间歇式喷淋装置对经过的道路实施定期洒水等措施进行抑尘厂区设置洗车槽,出场车辆经清洗后方可上路;运输原料车辆必须严密遮盖,防止洒落及扬尘项目车辆行驶动力扬尘对附近的行人和居民的影响不大

堆场粉尘:项目原料车间地面全部硬地化三面围蔽堆场表面覆盖遮尘布,安排专人定时对原料堆场进行喷淋抑尘,在项目积极采取上述措施,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项目产生的堆场粉尘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破碎粉尘:建设单位对各输送带进行密闭处理,并且在投料、破碎作业点安装喷淋除尘设施对无组织粉尘进行处理;在破碎机上方设置收集管道,送收集粉尘到布袋除尘器处理,则经处理后的粉尘可以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破碎粉尘喷淋除尘措施后排放量1.1088t/a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项目产生的破碎粉尘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粉料罐装粉尘:胶泥粉储存筒仓排气孔处安装有集尘器--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5%,则经处理后的粉尘可以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粉料灌装粉尘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项目拌料用水经过自然过程水份全部蒸发掉无废水产生;项目设备清洗用水采用地面导流沟引至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作生产用水、场地洒水除尘等不外排;项目车辆清洗废水将汇流到洗车槽内回用,不外排废气喷淋水蒸发损失,不产生喷淋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格栅及隔油隔渣池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格栅处理,上述的废水经处理后,定期清理,由槽车运往周边山林用作树木灌溉用水,对周边水体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70-95dB(A)。为确保本项目边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加强设备噪声的防治工作。噪声防治措施如下: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源远离厂边界;强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且设备底座均设置防震装置;定期检修设备,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影响;不在午间和夜间生产。

本项目所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各种生产设备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减弱,项目东、南、西、北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噪声≤60dB(A)、夜间噪声50dB(A)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和附近敏感点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员工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含废油脂)、不合格产品、废水处理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拣杂质不合格产品、废水处理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可回收作为原料回用;分拣杂质主要成分、性质和生活垃圾接近,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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