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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励盛石材有限公司年产板材、工艺品8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02 15:50:00   信息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城区励盛石材有限公司年产板材、工艺品8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22日至20192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云城区励盛石材有限公司年产板材、工艺品800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城区励盛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桐围村委桐围村大坑口狮腰山段(地号;04-04-0192)(A区第A8卡)

环评机构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云城区励盛石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121日,拟租用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桐围村委桐围村大坑口狮腰山段(地号;04-04-0192)(A区第A8卡)的厂房进行经营,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12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石材,主要从事大理石板材加工与销售,计划年产板材、工艺品8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喷砂工序均采用湿法作业(水喷淋),同时,企业将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厂房与清洗设备,去除附着于厂房和设备的粉尘,减少二次扬尘;定期冲洗厂房四周公共区域,减少无组织粉尘外逸对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最大地面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由槽车运往周边山林用作树木灌溉用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喷砂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90dB(A)之间。根据噪声预测值,本项目各噪声源经基础减震、墙体阻隔后,噪声传播至项目边界时的噪声值为60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3类昼间噪声≤6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沉渣、残次品和生活垃圾等。边角料、残次品沉渣收集后,交由合法合规的综合利用公司综合利用或者合法合规的堆填场堆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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