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长盛龙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花岗岩板材13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长盛龙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花岗岩板材13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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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长盛龙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花岗岩板材13000平方米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长盛龙石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夏洞村委大坑狮腰山(证号:云府国用2012第0102号及云府国用2012第0076号)A区第2卡 |
环评机构 |
河北洁源安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长盛龙石业有限公司选址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夏洞村委大坑狮腰山(证号:云府国用2012第0102号及云府国用2012第0076号)A区第2卡,总占地面积1674.40 m2,总投资512.7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石材;石材安装工程,销售:五金产品。计划年加工大理石、花岗岩板材130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员工10人,均不在项目厂区范围内食宿。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和卫生间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8 m3/a,其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NH3-N、TP等;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CODCr≤200mg/L、BOD5≤100mg/L、SS≤100mg/L)后,定期抽池,由槽罐车外运,用作厂区周边山林树木的灌溉用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在桥切、切边、仿形、水磨和雕刻工序中湿法作业产生的废水,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七分册)“3133 建筑用石加工产排污系数表”生产废水产污系数取0.873m3 /m2-产品,本项目年加工大理石、花岗岩板材约13000m2,石材工艺板产量约为12000m2,则生产废水的产生量约为10476m3/a。该废水的特征污染物为悬浮物(SS)。类比同类石材加工项目,生产废水中SS的浓度为800~7000mg/L。本项目在项目范围内设有1个容积约为150m3的沉淀池供生产废水进行自然沉降,生产废水流经沉淀池除去大部分SS后,循环回用生产过程,不外排。废水的沉淀时间为当日下班至第二日上班,故本项目沉淀池可满足厂区的生产需求。为了防止生产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保障水体安全,建设单位应做好各类废水的处理,并做好对污水管网的运行维护,确保排水顺畅。当沉淀池水量达到饱和状态时,委托专业石材废渣处理公司,定期抽池,统一清运,避免废水溢出外环境的事件发生。 (2)废气 ①湿法、干法作业粉尘 本项目桥切、切边、仿形、锣边、雕刻和水磨工序均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总粉尘量约为0.168t/a。湿法作业设备自带喷水装置,在切割和打磨等生产过程中,会对刀头、打磨装置与石材接触位置采用边喷水、边切割打磨加工的方式,桥切、切边、仿形、水磨和雕刻粉尘废气经过喷水处理后,废气中的粉尘被水湿润后形成较大的颗粒,受重力沉降沉于水下,进入沉淀池。同时,将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厂房,清洗设备,去除附着于厂房和设备的粉尘,减少二次扬尘;定期冲洗厂房四周公共区域。通过以上措施,粉尘去除效率约为70%,因此本项目湿法作业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总量约为0.0567t/a。 本项目干磨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约为0.028t/a。干法作业生产过程在干磨区内进行,且项目拟设置收尘房(收尘房为三面为封闭的作业间)收集粉尘,干磨区的粉尘经风机收集后采取水喷淋的处理方法处理。收尘房的收集效率约为80%,处理效率约为90%,但收尘房不设置专门的排气筒,因此项目经收尘房收集后并经水喷淋处理后的粉尘仍属无组织排放,故本项目干法作业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总量约为0.0078t/a。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在桥切、切边、仿形、锣边、雕刻、干磨和水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总粉尘量约为0.196t/a,无组织排放的总粉尘量约为0.0582t/a,排放速率为0.0242kg/h,通过车间排气系统以无组织形式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大气估算模型ARESCREEN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30m 处,Pmax值为4.95%,Cmax为44.53 ug/m3,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边界均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②运输、装卸扬尘 本项目原料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及成品工程板等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道路扬尘。生产过程中水喷淋时溅出的少量含泥废水经晒干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污泥运输车泄露的污泥经晒干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以及成品与原辅材料表面、设备与车间地面的积尘因风吹产生的扬尘。上述扬尘产生量小,均为无组织排放,难以进行定量计算,本环评仅对其污染防治进行评述。针对上述产生的扬尘,通过对运输车辆应用帆布覆盖上路,对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并禁止运输车辆超载,硬化厂区道路,再对地面进行洒水抑尘,定期清扫的方式进行可有效防治。同时加强员工的卫生防护,生产操作时佩戴好防护用品(如工作帽、口罩等)。通过上述防治措施,材料运输、装卸扬尘对对人体健康和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桥切机、切边机、仿形机、圆台机、锣边机、雕刻机、自动磨机、手扶磨机和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95dB(A)之间。根据噪声预测,本项目各噪声源在以最大噪声值运行且无任何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噪声传播至项目边界(衰减距离5m)处噪声值衰减至66-81dB(A),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为确保由本项目边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噪声的防治工作:①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的影响;②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远离厂边界,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及距离衰减,使噪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减轻;③桥切机、仿形机、切边机等强噪声设备底座应设置防震装置、隔声屏障等;④做好机电设备的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因零部件损磨产生的噪声。⑤安装隔声门窗,高噪声设备尽量不在夜间运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种生产设备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削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0.6t/a,厂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统一清运处理;石材废边角料的产生量约26.2938t/a,临时堆放于原料堆场,委托专业石材废渣处理公司统一清运;项目沉淀池沉渣约16.848t/a,本项目沉淀池沉渣每半年淸挖一次,委托专业石材废渣处理公司统一清运。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等处理后,能实现零排放。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置方法,固体废物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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