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和正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方米石材工程板、11万米石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和正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方米石材工程板、11万米石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和正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平方米石材工程板、11万米石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和正石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牛角岗地段(地号:04-02-0161、美达石材后方)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和正石材有限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拟投资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牛角岗地段(地号:04-02-0161、美达石材后方)的现有厂房用于石材的加工、销售和办公。厂区占地面积为2498m2,年产10万平方米石材工程板、11万米石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切割、水刀雕刻、仿形、磨边工序采用湿法作业,湿法作业没被去除的无组织粉尘经过收尘设备收集后采取水喷淋的处理方法处理,且项目生产过程在半封闭的厂房内进行,即厂房建筑物四个面中,三面为密闭,不设置开口,另一面敞开做为进出原料产品的出口,石材切割、水刀雕刻、仿形、磨边工序在厂房内的布设远离敞开的出口,这个设置大大降低了无组织粉尘外逸到外环境中。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用作距离厂区周围的林木灌溉用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桥切机、仿形机、自动磨边机、水刀、切边机、石板雕刻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95dB(A)之间。在采取基础固定、减震、隔声屏障等措施,厂房隔声及经距离衰减后,可以确保项目厂区各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料、沉淀渣、生活垃圾等。 废石料和沉淀渣收集后,交由合法合规的综合利用公司综合利用或者合法合规的堆填场堆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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