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云浮市云城区盛康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米石材线条和200平方米光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30 10:19:00   信息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城区盛康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米石材线条和200平方米光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1130日至20181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云城区盛康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米石材线条和200平方米光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城区盛康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格木桥(地号:04-02-0450

环评机构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云城区盛康石材有限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投资402.05万元在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格木桥(地号:04-02-0450现有厂房用于石材的加工、销售和办公。厂区占地面积为1323.195m2年产1.5万米石材线条和200平方米光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桥切、造线、切边、水磨及雕刻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同时,将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厂房,清洗设备,去除附着于厂房和设备的粉尘,减少二次扬尘,水磨区并配备收尘房收集后处理。厂界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生产车间周边土地利用现状为石材厂及山林地等,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对人群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作厂区附近林地灌溉用水;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桥切机和切边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65~90dB(A)之间。根据噪声预测值,本项目各噪声源经基础减震、墙体阻隔后,噪声传播至项目边界时的噪声值为65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3类昼间噪声≤65dB(A)。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废石料收集后,单独存放在相应位置,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沉淀池的沉淀渣委托相关单位压滤后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处置措施并设置台账对固体废弃物进行记录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附件: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维护单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66-8822643 e-mail:gdyfxx@21cn.com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