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耿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水洗砂2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耿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水洗砂 2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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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耿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水洗砂210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耿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双上村委双上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云浮市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旁边) |
环评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耿盛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物品)的企业,现拟租用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办双上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留用地进行生产经营,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2232.6平方米,计划年产水洗砂21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 项目粉尘包括堆场扬尘、装卸粉尘以及运输道路扬尘等。经建设单位采取建挡土围堰、覆盖防尘布、定时洒水;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装卸,并规范作业、降低卸料高度;规划运输路线、绿化和硬化道路、定期洒水并清扫路面、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同时加强厂区的绿化,厂区边界建设围墙等防治措施后,项目粉尘均呈无组织排放,总排放量为0.492t/a,排放速率为0.068kg/h。通过预测,项目粉尘最大周界浓度为0.098mg/m³,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对周围空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点无明显不良影响。 同时,通过计算,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经各防治措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堆场抑尘用水蒸发或存于原料及产品中,无废水外排;道路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无废水外排;车辆轮胎冲洗用水、洗砂用水分别经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格栅处理后,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建设单位定期清理化粪池,将其用作厂区绿地或周边山林的绿化灌溉用水。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筛分机、洗砂机、压滤机、运输车辆、泵等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95dB(A)。建设单位在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有效防治措施后,各生产及辅助设备产生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减弱,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筛分杂质(石子、粗砂等)和泥饼经建设单位妥善收集后,外筛分杂质(石子、粗砂等)外售用作建筑材料或用于道路填筑等,泥饼售给陶瓷厂作原料使用。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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