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新云定制家居有限公司年产板木结合套房家具3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新云定制家居有限公司年产板木结合套房家具3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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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新云定制家居有限公司年产板木结合套房家具3万套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新云定制家居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初城工业区东二(3)路东侧新云石材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新云定制家居有限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拟投资云浮市云城区河口初城工业区东二(3)路东侧新云石材的现有厂房用于板木结合套房定制家具的生产制造,板木结合套房定制家具年产量 3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①板材粉尘: 项目在开料、排钻、铣型、打磨工序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置一套中央除尘系统对开料、排钻、铣型、打磨工序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板材粉尘进行处理,板材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类比同行业,收集效率按 90%计,处理效率按 99%计)后经过恒压沉降输送槽以及组合式袋滤除尘器处理,最后经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把板材粉尘打包外运,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20mg/m3);通过车间通风排气,无组织排放的板材粉尘经车间通风扩散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颗粒物浓度≤1.0mg/m3),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②封边废气、喷胶废气和吸塑废气: 项目在封边、喷胶和吸塑工序中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是 VOCs。有组织排放的喷胶和吸塑废气经一套水帘柜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可达《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的第二时段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中总 VOCs 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封边废气、喷胶废气和吸塑废气经车间通风扩散后,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因此,封边废气、喷胶废气和吸塑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及有机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用作厂区周围的树木灌溉用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电子锯、封边机、排钻机、推台锯、砂光机、合金锯、冲床、铣床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0~85dB(A)之间。在采取基础固定、减震、隔声屏障等措施,厂房隔声及经距离衰减后,可以确保项目厂区各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装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木质尘渣)、危险废物(水帘柜更换废液)、原料空桶等。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9.8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废边角料产生量为 30t/a,板材碎屑产生量为 90t/a,板材粉尘收集系统的尘渣产生量为 4.86t/a,均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水帘柜更换废液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对其收集处置;项目吸塑胶、固化剂、胶粘剂空包装桶均统一收集定点存放,由供应商回收。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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