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俊健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材5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城区俊健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材5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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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云城区俊健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材5000平方米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云城区俊健石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兴达三路(豪鑫石材公司后方)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云城区俊健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材5000平方米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兴达三路(豪鑫石材公司后方),项目中心点的坐标位置为N22.920967°,E112.171861°(N22°55′25.00″,E112°09′59.60″),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总投资400万元,主要从事大理石板材的加工、销售,计划年加工大理石板材500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①粉尘 项目桥切、中切、铇边工序为湿法作业,抛光工序为干法作业,建设单位拟在抛光工序的收尘房配备一套水幕除尘设施对粉尘进行处理。项目设备均在室内运行,厂房仅设一面敞开作为采光和进出原料产品使用,石材加工区的布设远离敞开的出口,大大降低了无组织粉尘外逸。同时,将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厂房,清洗设备,去除附着于厂房和设备的粉尘,减少二次扬尘;定期冲洗厂房四周公共区域。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粉尘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②餐厨油烟 项目餐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的厨房含油污水先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定期清理,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因此,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桥切机、中切机、铇边机、抛光机、循环水泵等设备,噪声级在80~85dB(A)之间。在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固定、减振处理、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以确保项目厂区边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料、沉淀渣、生活垃圾等。 废石料和沉淀渣收集后,交由专业石材废渣公司综合利用或者政府指定的石材堆填场堆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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