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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钢管(云浮)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A区年产30万吨钢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13 15:48:20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珠江钢管(云浮)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A区年产30万吨钢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珠江钢管(云浮)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A区年产30万吨钢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

珠江钢管(云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黄湾村委大坑边村

环评机构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珠江钢管(云浮)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A区年产30万吨钢产品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黄湾村委大坑边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23.072037°,E112.055593°。总占地面积为12940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0784 平方米,总投资713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153万元。主要建设ERW制管厂房1栋,盘扣式脚手架厂房1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投产后年产ERW钢管15万吨、盘扣式脚手架15万吨,共30万吨钢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酸洗废液、水压试验和离线超声波探伤废水、冷却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

项目拟在厂区西南侧设置处理能力30m3/d的废水处理站,采用废水处理工艺为“氧化+中和+絮凝沉淀+生物降解+二次沉淀+超滤+反渗透除盐”。酸洗废液存储于酸洗废液池,均匀泵至厂区废水站,酸洗废液经氧化+中和+絮凝沉淀预处理,镀锌后冷却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预处理,酸雾吸收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再与其他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站生物降解+二次沉淀+超滤+反渗透除盐处理。废水处理达到企业水质需求后,全部回用于酸雾吸收塔、喷淋除氨塔补充水,不外排。

初期雨水收集至一座500m3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达到企业水质需求后,全部回用于酸雾吸收塔、喷淋除氨塔补充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抑尘,不外排。雨季无需绿化及道路抑尘时,按连续10天降雨的不利情况下,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厂区1座250m3清水池,待非雨季时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抑尘。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外防腐喷粉粉尘、外防腐涂覆废气、内防腐喷涂废气、外内抛丸打砂粉尘、外内吹扫粉尘、立杆焊接废气、横杆及顶托底座焊接废气、酸洗废气氯化氢、镀锌烟气、镀锌加热炉燃天然气废气、食堂油烟。

外防腐喷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由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外防腐涂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由20米高排气筒P2排放;内防腐喷涂废气经二级干式介质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颗粒物(漆雾)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 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 2010)烘干室、表2 第二时段排放限值,由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

外内抛丸打砂、外内吹扫粉尘各自经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各由15米高排气筒P4~P7排放;立杆焊接、横杆及顶托底座焊接废气各自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各由15米高排气筒P8~P9排放。

酸洗废气氯化氢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氯化氢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各由20米高排气筒P10~P11排放。

镀锌烟气经袋式除尘器+喷淋除氨塔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12~P13排放,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氯化氢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气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镀锌加热炉燃天然气废气经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14~P15排放,颗粒物、SO2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排放限值,NOx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的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源强80~90dB(A),本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对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经治理后,北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东、南、西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槽渣产生量2.13t/a、废助镀渣产生量7.5t/a、漆渣产生量193.04t/a、锌灰产生量16.93t/a、锌浮渣产生量45t/a、废化学品包装材料产生量162t/a、废过滤材料产生量33.55t/a、废活性炭产生量92.51t/a、废液压油产生量2t/a、废润滑油产生量2t/a、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692.5t/a(含水率80%),喷淋除氨塔废液产生量96t/a,废水处理站浓水产生量346t/a,废过滤膜产生量0.5t/a,均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锌底渣产生量为37.5t/a、收集粉尘产生量为311.44t/a、焊渣产生量615.67t/a、铁屑及边角料产生量3000t/a,均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75t/a,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产生量2t/a,均由环卫部门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妥善处置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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