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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力拓商品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3 16:41:06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力拓商品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力拓商品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力拓商品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力拓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双上村委双上村(双上游泳池旁)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双上村,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6703.43平方米,建筑面积8252平方米。项目设有1栋2层办公楼、1栋2层实验楼、1栋2层宿舍、混凝土搅拌作业区(厂房)、物料仓库、污水处理站、销售中心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包括基建的开挖和钻孔时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洗车废水、砂石料的冲洗等施工过程。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收集后处理。收集方式是在施工现场主要排水部位,如混凝土输送泵等处,设临时沉淀池,将废水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车辆冲洗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混凝土养护排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及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烟尘和尾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污染主要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施工期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较复杂、难定量的问题。施工扬尘最大产生时间一般出现在土方阶段,由于该阶段裸露浮土较多,产尘量较大,因此工地应采取封闭式施工,最大限度控制受施工扬尘影响的范围。

经现场调查,项目施工场地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400m的双上村(南面),施工场地保证每天5次以上洒水及减少露天堆放时,可将TSP污染程度大大减少,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不大。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项目在施工中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场地周边搭建高度不低于2.5m的彩钢板围挡,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

②地面建筑施工设置防尘纱网,搭建原辅料堆棚用于储存原辅料,避免露天堆放;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现场制作混凝土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环境;

④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每天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区及道路洒水,防止浮尘产生;

⑤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原料的车辆应用封闭车辆,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场地进出口建设沉淀池,以清洗运输车辆的车轮,严禁车轮带泥上路;

⑥风速大于4m/s、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为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一级(红色)应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停止土石方挖掘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综上,采取各种措施将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烟尘和尾气

在施工期间,使用液体燃料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发动机排放的尾气中含有NOX、CO、THC等污染物。施工机械废气为无组织间断排放,其产生量及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视其使用频率及发动机对燃料的燃烧情况而异。施工机械废气属于点源无组织排放,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本评价对防治施工废气污染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①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严禁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②燃油机车和施工机械尽可能使用柴油,若使用汽油,必须使用无铅汽油。施工期对大气的影响是暂时的。经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后,可以将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影响阶段主要包括土方挖掘、打桩、结构、装修以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项目须注意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为减小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施工期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项目应在施工期间早6时前,晚22时后禁止施工。土方工程以及按照设计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工程,需要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的,在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到工程所在地区的环保部门备案;

②降低设备声级。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③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基础和结构阶段施工应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在装卸过程中,禁止野蛮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④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合理布局,将施工中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摆放,施工机械放置在远离施工场界的位置,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⑤根据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连续运输土方15日以上的,提前5日在周边居民区张贴公告,将连续施工的时间、车辆路线告知受影响的居民,得到周边居民谅解,并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⑥与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关系。与周围居民建立良好关系是施工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条件,施工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协调小组,负责与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沟通工作,施工现场应设有居民来访接待场所,并设有专人值班,负责随时接待来访居民,积极、及时地响应他们的合理诉求,营造和谐关系。

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便消失。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建筑材料,废弃的土沙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纤维、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等。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可由废旧收购部门回收,砂石、石块、碎砖瓦除用于回填外,其余由施工方统一清运到指定垃圾场;施工现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1. 废气

运营期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其中骨料堆场扬尘通过料仓设置顶棚,四面密闭遮盖、地面硬化处理、堆放时覆防尘网、喷射水雾等措施有效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搅拌楼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未收集部分粉尘采用水雾喷射降尘后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主要采取路面清扫、洒水等措施有效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2. 废水

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转运至双上村供果林灌溉使用。

本项目混凝土配方比,配料用水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

3. 噪声

①合理布设生产区域,使强噪声设备远离厂边界,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尽量把生产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在搅拌楼内,需要经常监视和操作的场所距离墙保持在 0.5~1m 处,工业噪音不超过90dB(A),瞬时不超100dB(A),主控室内不超过75dB(A)。

②企业应选用低噪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

③调整预加料斗的进料顺序,先进沙料再进石料,同时在预加料斗内增设降音防磨板条,使物料在板条上形成料垫层,减缓石料与斗壁钢板的接触,起到降低噪 声和防磨损的目的。

④强噪声设备底座设置防震装置。

⑤搅拌楼的外封板采用了隔音效果较好的夹芯彩钢板。

⑥应严格管理生产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生产时,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禁止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声扰民,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

经采取上述的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强度约为65~85dB(A),外加距离衰减和车间墙体隔声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标准。且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位北面400m处的双上村,距离较远,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废纸、玻璃、果皮、残剩食物、塑料包装袋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①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③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④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⑤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⑦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⑧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建设单位需严格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气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附件: 云浮市力拓商品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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