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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晖浩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废机油回收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7 15:29:53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晖浩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废机油回收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晖浩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废机油回收转运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晖浩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

环评机构

云浮市金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晖浩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选址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东经:112°10'3",北纬:22°56'8"),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废机油的回收转运,设计废机油最大贮存能力为72吨,每3天转运一次,年工作330天,年转运量约为792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cr、BOD5、NH3-N、SS。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可以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处理后贮存于贮存池,用作厂区周边山体的树木灌溉用水,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呼吸”和“小呼吸”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建设单位拟对储罐设置集气罩对大小呼吸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率取90%。收集的大小呼吸废气引入“UV光解”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取60%。排放浓度达到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 mg/m3;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15m高排气筒执行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装卸作业、油泵、风机、“UV光解”装置、废气收集处置设备等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75dB(A)范围内。通过选用减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

地下水:项目转运、贮存的容器均采用密封型、耐酸碱腐蚀、耐有机溶剂浸渍专用容器,可有效减少废机油的泄漏。项目厂区实行水泥硬底化处理,装卸区和贮存区按要求进行防渗、防透处理。

固体废物:项目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含油抹布、手套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部环节可豁免,混入生活垃圾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桶经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土壤:项目运营过程中,结合项目特征,应重点做好地面防渗工作,并定期开展主要设备和防渗措施的检查维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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