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9 14:57:45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云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云城区第二人民医院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康乐大道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容川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由云城区腰古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而成,升级改造前后均选址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康乐大道,项目升级改造前总用地面积15780.88m²,总建筑面积约5992.25m²,设置床位数96个,年接诊人数约为10万人次。项目升级改造后总用地面积15780.88m²,总建筑面积约27080.35m²,设置床位数200个,预计年接诊人数为12万人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组成的综合污水,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腰古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恶臭气体、微生物气溶胶。本项目地面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浓度监测限值的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规模较小,采取定期清理积泥、加强通风等措施,自建污水预处理设施内基本无臭味;针对微生物气溶胶,采取源头控制微生物气溶胶的排放、建立层流空气室、通过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消毒等措施,可有效的降低病房空气细菌总数。 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来自部分治疗和清洗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以及人群活动噪声。项目自身属于敏感区域,医疗设备均设置在独立的科室内,并配套隔声和吸声墙体建设,病房已采取隔声窗建设,经过对院内人员合理的管制和墙体隔声后,可达到相关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妥善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输液瓶(袋)经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相关回收公司代为处理;医疗废物设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固体废物收集点内,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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