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旭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规格板、1万米石线、600平方米雕刻成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2 10:41:10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旭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规格板、1万米石线、600平方米雕刻成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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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旭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平方米规格板、1万米石线、600平方米雕刻成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旭磊石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格木桥二期兴达大道地段H-13(展赐石业斜对面)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格木桥二期兴达大道地段H-13(展赐石业斜对面),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占地面积1111.86平方米。项目年产规格板3万平方米、石线1万米、雕刻成品6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用作厂区附近林地灌溉用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粉尘。项目修边、桥切、仿形、雕刻等工序均采用湿法作业。本项目生产设备均在室内运行,仅设一面敞开作为采光和进出原料产品使用,石材生产设备的布设远离敞开的出口,大大降低了无组织粉尘外逸。同时,将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厂房,清洗设备,去除附着于厂房和设备的粉尘,减少二次扬尘;定期冲洗厂房四周公共区域,经处理后,本项目粉尘排放总量为 0.22t/a,排放速率为 0.09kg/h,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粉尘排放量较小,在车间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厂界浓度不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因此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对环境未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内的主要噪声源为桥切机、水刀、雕刻机等生产设备的运行,其声级范为65~90dB(A)。噪声防治对策应该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在布局上,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远离厂界和办公区的位置。③对于高噪声设备,应进行隔声减震等措施。④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项目建成后四周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沉淀渣、废石料和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沉淀池的沉淀渣委托相关单位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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