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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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循环经济示范区绿色日化产业集聚区25号地块 |
环评机构 |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项目选址于浮循环经济示范区绿色日化产业集聚区25号地块(南安路北侧,信安路东侧),项目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23°01′10.66″N,112°01′30.97″E,总占地面积约28021 m2,总投资289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70万元。计划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20万t/a,水洗脱盐预处理后得到低氯飞灰24.57万t/a(含水率约25%),并产出工业结晶盐4.44万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原料飞灰卸料配料投料产生的粉尘、飞灰漂洗产生的氨气及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废气。散装飞灰用槽罐车通过管道气流输送的方式将罐体内的飞灰输送至现场的飞灰专用立式钢板筒仓内,整个卸料输送过程全密闭,粉尘通过筒仓顶部管道直接连接至旋风+布袋收尘装置,经收尘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2根17m高排气筒(G1、G2)排放。袋装飞灰在原料车间内安装负压操作间卸入飞灰料斗,产生的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经1根15m高排气筒(G3)排放;项目氨气的防治采用在清洗池上盖上盖板,在盖板开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系统将挥发的氨气吸收至氨气吸收塔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G4)排放;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氯化氢废气通过引风机收集至酸雾吸收塔,在吸收塔内通过NaOH溶液吸收处理,处理后的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G5)排放。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飞灰漂洗废水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飞灰漂洗废水经除钙除镁+除重金属+除硫+混凝沉淀+中和+蒸发结晶冷凝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19923-2005)“表1 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飞灰漂洗;车间冲洗废水直接进入飞灰漂洗罐,生产废水零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8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无明确项则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规定的水质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市政用水、园区及周边企业(各企业可根据各自生产的需求决定是否对接收的尾水进行进一步处理),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选矿设备、烘干炉和水泵风机等。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防治措施有:选取低噪音设备,日常加强维护;将噪声设备布置在相对封闭的车间内,利用厂房和厂界围墙进行隔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方法对噪声的产生和传播进行控制,可使得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漂洗后的飞灰(危险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约24.57万/ta),废包装袋(危险废物HW49,产生量1t/a),日常维修保养的废矿物(危险废物HW08,产生量0.5t/a)以及生活垃圾(产生量18t/a)。漂洗后的飞灰在厂区成品仓库暂存后,交水泥窑协同处置(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并做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渗等预防措施);飞灰包装袋定期交运输公司回收循环使用,辅料包装袋则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在厂内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项目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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