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春华药业GMP健康食品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5 10:31:35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春华药业GMP健康食品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春华药业GMP健康食品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春华药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布务村委布上村云浮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布务村委布上村云浮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7655.0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保健品制造,年产钙锌口服液200吨,维生素C片剂420吨,蛋白质粉300吨,维生素C胶囊2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和浓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河口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河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汇入南山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河口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河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汇入南山河。 (2)废气 项目工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处理后的粉尘于楼顶25m排气筒G1排放。经处理后粉尘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要求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制粒机、分装机、粉碎机以及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合理车间布局以及对风机采取消声、减振处理等措施,项目各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包装固废、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和员工生活垃圾。包装固废和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不合格产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