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兆通加油站经营有限公司加氢站加油站合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5 17:00:48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兆通加油站经营有限公司加氢站加油站合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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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兆通加油站经营有限公司加氢站加油站合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兆通加油站经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循常村委李屋背(即日产汽车4S店侧) |
环评机构 |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兆通加油站经营有限公司拟在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循常村委李屋背(即日产汽车4S店侧)新建加油站加氢站合建站。合建站包括3个15m3埋地汽油罐和1个30m3埋地柴油罐、6台加油机、1台加氢机和2座500kg储氢机组,为二级加油加氢合建站。经营范围:汽油、柴油、氢气、预包装兼散装食品,润滑油、汽车装饰用品,日用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用水,外排的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云浮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油品卸车、贮存、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4.0mg/m3,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氢气作业只有极少量逸出,事故状态下排放通过放散管排放;加油车辆尾气产生量较小,站区处于路边,通风良好。 地下水:项目主要通过油品泄漏/溢出方式下渗导致地下受水污染,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环评及相关工程设计规范建设,落实防泄漏措施和防渗措施,以及相应的防治措施,总体上是可控的,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土壤:项目主要通过油品泄漏/溢出方式渗入土壤使其受污染,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环评及相关工程设计规范建设,落实防泄漏措施和防渗措施,以及相应的防治措施,总体上是可控的,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加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为60~80dB(A)。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做好隔音减振措施。 固体废物:项目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储油罐会沉淀产生的废油渣及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油渣及含油抹布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废矿物油,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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