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PPP模式整区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城区PPP模式整区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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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城区PPP模式整区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云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城区PPP 模式整区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对云城区全区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云城街道、高峰街道、河口街道、安塘街道、南盛镇、前锋镇、腰古镇、思劳镇的城镇及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全区 1027.2 平方公里。云城区整区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建 3 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 5500m3/d,新建城镇污水管网 87.856km;新建 358 个农村污水处理点总规模 6920m3/d,新建农村污水管网480.820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① 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其次为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但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是短时的、可恢复的,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② 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雨天形成的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地表径流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有槽车外运处理,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少。 ③ 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在通过采取各种隔声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同时,施工过程是短暂的,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随之消失,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是可以接受的。 ④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该要求施工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从其他工地的经验来看,只要做好本评价建议措施,是可以把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的,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协调。 (2)运营期 ①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村级污水处理站点由于分散,处理后尾水就近排渠或用于田地灌溉,且建设的规模、选址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的设计论证,则本环评不对村级污水处理站点进行评价等级判定,只对镇级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进行评价等级判定。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和服务范围内的污水。生活污水与纳污范围内收集的污水一同排入本项目各新建镇级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各自的纳污水体;本项目村级污水处理站点为避免大量雨水和山泉水接入污水管网,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本项目建议农村全部实行分流制,从每户化粪池接出污水管道,未建设化粪池的需与污水支管同步建设化粪池。根据《云城区整区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拟新建村级污水处理站点 358 座,总规模为 6920m 3 /d,年运行时间按 365 天计,年处理总量 252.58 万 t/a,处理后尾水就近排渠或用于田地灌溉,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②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于本项目各农村污水处理站点的规模、选址等需要进一步的设计论证,因此本报告不对农村污水处理站点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进行定量分析,仅对其进行定性分析,待农村污水处理站点竣工投入运行后,要加强恶臭的处理,采取以下措施: ①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喷洒除臭剂等; ②围绕污水处理设施除必须的进出通道外,在其余用地建议进行立体绿化,树木建议采用灌木配合乔木形成较高的绿化隔离带,尽可能将污水处理设施隐蔽在绿化树木中,减少景观及感观影响和心里压力。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中产生的臭气,产生恶臭的构筑物主要为预处理区的格栅间、沉砂池、生化池、贮泥池及污泥脱水间等。项目对各工艺生产区域进行封闭处理,并采用生物除臭的方式对臭气进行处理,同时设置通风系统以保证达到净化除臭的效果。项目新建镇级污水处理厂的有组织排放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③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新建镇(村)级污水处理厂(站点)在运行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为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A、合理设计项目平面布局,采用良好的隔音、吸声建筑材料; B、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机座进行减振处理,做好高噪设备的隔音工作; C、加强绿化,在项目边界种植树木,以增大噪声传播途径中的衰减量。 噪声经过厂房隔声降噪、采用吸声建筑材料等措施处理后,可保证项目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④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新建镇级污水处理厂、村级污水处理站点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厂内脱水处理统一收集并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或进行资源化利用。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内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内的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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