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信创环保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只环保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信创环保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只环保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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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信创环保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只环保砖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信创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水东村委姶乸头工业区324线国道边 |
环评机构 | 惠州市中润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信创环保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只环保砖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水东村委姶乸头工业区324线国道边(用地中心的地理坐标为N22°53'57.05",E112°17'49.87")。项目占地面积约1901m 2 ,总投资120万元,主要利用石材废渣、石材边角料和水泥等生产环保砖,计划年产环保砖120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道路扬尘、原料装卸粉尘和石材边角料破碎粉尘等。对于原料运输道路扬尘,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厂区地面及道路进行硬化、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定期洒水并清扫路面等措施有效减少道路扬尘。对于原料装卸粉尘,建设单位在对石材废渣和石材边角料采取喷淋降尘的同时,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装卸,并规范作业、降低卸料高度,从而减少粉尘产生量。印砖机内的水泥立筒仓仓顶排气孔用密闭管道连接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对于石材边角料破碎粉尘,建设单位拟将破碎机设置在本项目生产区内,使破碎机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厂房内,建设单位通过规范作业,在主要产尘节点安装高压喷雾设施,且对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口采用高压喷雾装置除尘,以水雾形式对石材边角料及产品进行洒水,以减少粉尘的扩散,增加沉降量。经采取以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粉尘(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浓度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有限。 (2)废水 原料搅拌用水大部分进入环保砖产品中,少部分在自然晾干时蒸发,正常情况下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压滤废水经厂区内沉泥池和过滤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原料搅拌用水,不外排;道路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喷淋除尘用水仅增加物料表面含水率使其不易起尘,正常情况下无生产性废水排放;产品养护用水全部蒸发,正常情况下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作厂区周边山林树木的灌溉用水。综上所述,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破碎机、压泥机、印砖机、烘干机和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在70~90dB(A)之间,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强噪声设备应设置防震装置、隔声屏障等,定期检修设备,减少因零部件磨损,选用低噪声型设备等综合治理措施后,本项目东北面、西南面和西北面厂界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即昼间≤60dB(A)),东南面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即昼间≤70dB(A))。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种生产及辅助设备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减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环保砖压制成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印砖机内水泥立筒仓顶收集的粉尘、压滤废水经沉泥、过滤后产生的底渣)。其中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经作为原料回用到生产中。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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