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永盛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钢结构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6 10:59:52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永盛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钢结构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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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永盛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钢结构配件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永盛钢结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事处桐围村委夏新线地段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永盛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钢结构配件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事处桐围村委夏新线地段(04-04-0067、04-04-0070、04-04-0146、嘉亨石材对面)。项目占地面积约2894.1m 2 ,总投资200万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制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计划年产500吨钢结构配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废气(漆雾(颗粒物)、VOCs、二甲苯、恶臭)及厨房油烟。 项目机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金属粉尘因其比重较大,容易沉降在设备周围,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焊料用量较少,产生的焊接烟尘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喷漆产生的漆雾和喷漆、晾干有机废气(VOCs、二甲苯)收集后经“水帘柜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VOCs、二甲苯均满足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的第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厨房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去除,能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基本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和附近敏感点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及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用作厂区周边农田的灌溉用水;对周边水体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防治措施如下:①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源远离厂边界;②强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且设备底座均设置防震装置;③定期检修设备,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④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影响。正常情况下,经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空气的吸收作用,项目东、南、西、北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和附近敏感点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废油脂)、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碎屑、漆渣、喷淋废水、原辅料空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和废手套。员工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废油脂)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和人工打扫收集的金属粉尘碎屑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相关回收单位处理;漆渣、喷淋废水、原辅料空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和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应的部门处理,不自行处理排放,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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