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舜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石材废浆4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舜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石材废浆4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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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舜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石材废浆45万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舜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麦坑口(原沙砖2厂)的厂房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金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舜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石材浆渣45万吨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麦坑口(原沙砖2厂)的厂房,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1783.67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石材废浆处理循环利用,计划年处理石材废浆45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车间冲洗废水和浆渣压滤废水由云浮市洁源环保有限公司回运到石材厂生产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云城区守信清洁服务部定期抽运处理并合法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扬尘。通过道路硬化、绿化道路、定期洒水并清扫路面、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等措施,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0~8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4)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经分析本项目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属于III类、小型、不敏感项目,故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即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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