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一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石材工程板 12000 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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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一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石材工程板 12000 平方米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一磊石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事处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二磊石材侧)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一磊石材有限公司年产石材工程板 12000 平方米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事处赤村村委格木桥地段(二磊石材侧),计划总投资 1700 万元,占地面积 5673.93 平方米,主要从事石材工程板的生产加工销售,计划年产石材工程板 12000 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切割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对粉尘的去除效率约为 90%,湿法作业少量没被去除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干法作业设置密闭收尘房,并配备一台收尘 设备处理粉尘。项目生产过程在四面围闭的厂房内进行,即厂房建筑物四个面中,三面 为密闭,不设置开口,另一面敞开做为进出原料产品的出口,加工区在厂房内的布设远 离敞开的出口,这个设置大大降低了无组织粉尘外逸到外环境中。经采取上述措施后,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 理用作厂区周围的林地灌溉用水。因此,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桥切机、仿形机、手扶磨机等设备,噪声级 在 70~95dB(A)之间。在采取基础固定、减振处理、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以 确保项目厂区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料、沉淀渣、生活垃圾等。 废石料和沉淀渣收集后,交由合法合规的综合利用公司综合利用或者合法合规的堆 填场堆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 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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