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监管机构,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内各县(市)支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部署要求,为坚持制造业当家、加快质量强省建设培育更多高层次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主观能动性,推动质量变革创新,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质量竞争力,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面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要求如下:
一、重要意义
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是推进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和实施“质量强企”战略的有力抓手。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有利于统筹企业宏观决策,对标国际,追求卓越,提升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实施全方位全链条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明确企业内部关键岗位质量责任,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有利于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质量工作者履行职责,发挥专长,为企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培育力度,为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完善首席质量官培育、聘任、履职和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在质量安全、质量提升、质量创新、质量方法推广应用和质量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领导作用、智囊作用和纽带作用,切实推动云浮市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二)推行范围。
以产品领域、制造领域、工程领域、服务领域企业为重点推行范围设立首席质量官。尚不具备首席质量官设置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质量安全总监和(或)质量安全员,逐步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三)具体目标。
到2023年9月底,全市大型企业首席质量官实现100%全覆盖聘任到位。率先从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质量标杆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入手,开展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行工作,有效发挥行业引领带动作用。
到2023年10月底,全市中小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确保实现80%,力争100%全覆盖到位。
到2023年11月底,实现全市企业全面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覆盖率达100%。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普遍提高,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
(四)完善备案机制。
到2023年11月底,全市备案的企业首席质量官100%培训到位,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备聘任情况,经备案登记的首席质量官和企业可享受相关激励保障政策。
到2023年12月前,全市企业首席质量官100%参加省、市举办的岗位能力培训,由省、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考核发证机构纳入广东省首席质量官人才库。
首席质量官原则上一个企业一人,任职的基本条件为:
1.属于大型企业的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质量工作经历;
2.属于中小型企业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从事质量工作经历。
三、聘任与管理
(一)企业首席质量官由所在企业聘任,并及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二)企业首席质量官应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倡导由企业分管负责人担任企业首席质量官。
(三)企业的质量安全、质量管理、质量检验、标准化管理、质量教育、品牌创建等部门,由首席质量官领导。
(四)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任与解聘情况,负责辖区内企业首席质量官建档统计和相关工作指导。
(五)现任首席质量官工作发生变动,企业应及时选聘新的首席质量官并及时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四、职责和权限
(一)组织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参加企业总经理(总裁)例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
(三)在企业内部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
(四)负责企业质量、品牌、标准化等方面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五)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质量政策制定、质量提升、质量研究等质量活动,配合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场抽检及调查,落实监管要求。
五、主要任务
(一)筑牢质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守质量安全底线。首席质量官作为企业质量治理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分析,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追溯体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建立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
(二)夯实质量基础工作。首席质量官要充分认识质量基础工作在企业质量提升中的保障作用,加大质量基础设施投入,建立能够满足企业员工素质提升需要的质量管理工作室和培训场。完善计量管理制度,采用先进标准,提高标准适用性,提高检验能力,推行质量认证,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三)提升质量发展水平。首席质量官要善于综合运用各种质量方法工具措施,着力提升企业质量发展水平。通过自主创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以及老字号技艺传承等方式,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申报培育制造业和服务业高端品牌,不断丰富自主品牌内涵,提升自主品牌价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四)发挥标杆引领作用。质量标杆企业的首席质量官要积极开展“传帮带”,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将质量管理的先进方法向供应链的两端延伸,确保质量一致。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牵头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引领新产品开发和质量提档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行业整体质量竞争力。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首席质量官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树立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社会责任理念,推动企业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形成企业、政府、消费者、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召回等相关制度,切实依法履行召回管理等相关制度。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高度负责的良好形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组织实施,建立首席质量官人才库,开展首席质量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推进行业建立健全首席质量官制度,协同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引导企业加大首席质量官聘用和履职力度,推动建立现代企业质量治理体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行业协会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做好本行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激励。市级将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的质量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企业申报各类质量荣誉、示范培育、激励扶持等项目的重要参考条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宣传企业首席质量官的突出业绩和工作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增强企业首席质量官的成就感和责任感,营造崇尚卓越质量、尊重质量人才的社会风尚。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质量攻关成果评审、首席质量官培训教育等活动,做实首席质量官各项工作,及时跟踪、总结成功经验,做好成效统计。
(四)及时汇总上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抓紧开展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工作,将首席质量官备案信息于9月15日、10月15日、11月15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同时要及时总结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成功经验做法,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如有重大进展和典型案例,随时报送。联系人:刘春华,联系电话:8836344,电子邮箱:yfsjj_zlfzk@163.com。
点击下载原文:(云市监〔2023〕73号)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推进落实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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