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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人事人才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以法治促进人社领域业务工作的开展。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 年主持召开 10多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议研究重要制度文件及法治政府建设事项,并按规定报送个人年度述法报告。完善局机关学法制度,制定了《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方案》《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完善人社领域政策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要求,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发布制度,2023年先后制定了《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云浮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期限的通知》《关于印发〈云浮市2023年助企惠民促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措施(人社领域)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推动稳就业新旧政策衔接,促就业政策效力逐步释放。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将《云浮市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作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落实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收集、听取意见,提高决策质量,依法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三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广东百润律师事务所叶木全、廖梓宇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本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中的专业作用。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服务。200多项业务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实现人社、社保业务“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的“一窗通办”服务模式,联合税务部门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社税联办”专窗,进一步优化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一窗联办”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2023年,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100%。二是持续优化人社政务服务。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市已有17项人社业务实现“一件事打包办”,1000多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提速办,18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出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在法定工作日下班后及周六上午延时办理业务的便民服务举措,企业和群众在非工作时段也能办成事,实现“政务服务不打烊”。三是全力打造“15分钟社保服务圈”。大力实施“城乡居保镇村通”工程,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网点提质扩容,87个合作银行网点设置城乡居保业务办理窗口,全市63个镇(街)党群服务中心设有城乡居保业务办理窗口,972个村(居)委配置“粤智助”自助服务终端,均可办理城乡居保高频业务,推动社保服务向乡村延伸,逐步建成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社保服务圈”,实现群众“家门口办社保”。
(四)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组织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推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落地见效,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妥善处理国家欠薪线索平台上的劳资纠纷案件521件,共为1549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248.74万元。公布重大劳动保障欠薪违法行为21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欠薪案件5件,将8个用人单位列入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我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2023年,通过抽取各县(市、区)人社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人社系统依法行政。三是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枫桥经验”的“云浮模式”,研究制订《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探索劳资纠纷综合治理“云浮模式”工作方案》,创新实施工资支付“闭环管理”、欠薪案件“一案双查”“飞行巡查”等制度,启用欠薪“码”上投诉平台,确保欠薪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稳定在100%。
(五)打好化解矛盾纠纷“组合拳”,筑牢社会稳定“防护网”。一是注重前端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成立市级劳动关系服务专员队伍和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设立“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流动服务站”,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选树培育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合力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风险。2023年,全市6支队伍、18名仲裁员共联系对接58家企业,助力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市4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获评广东省“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获表扬数量排在全省第二位。二是快裁快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市、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开辟绿色通道,统一挂牌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配置速裁庭团队7个、专兼职仲裁员61人,依托“速裁庭”,实现案件“快立、快调、快结”。2023年,全市劳动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3234件、涉及劳动者5265人,涉案金额15675.70万元,仲裁结案率97.95%,调解成功率84.26%,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维护我市和谐劳动关系。三是切实做好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推动应诉责任落实,尊重并自觉落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2023年,我局(含市社保局)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案件9件,已审结件7件,全部胜诉;我局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5件,已审结的4件,全部得到维持。
(六)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开展“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创新学法形式,组建“人社大讲堂”“青年理论宣讲团”,拓宽青年干部学法阵地。由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每月讲法,并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在线学法,提升中层干部法治能力。我局还设计制作了人社政策法规汇集软件,将近40年的人社领域各版块政策法规一体汇集、信息集成,制作PC和手机版,提升学法质效。二是聚焦重点群体,精准普法。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组织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通过网络直播、政策公告、现场宣讲等多种形式进校园开展政策宣传,重点针对各类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进行现场宣讲,从而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覆盖面,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三是聚焦社会热点,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按照省社保局的统一部署,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企业、医院、社区、校园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据统计,活动期间共开展宣传活动33场次,参与群众4000多人,派发宣传单上万份,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社保政策知晓度,提升了人社业服务覆盖面。四是建实普法微矩阵,以法润民生。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法”技术手段,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围绕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和谐劳动关系等开展普法,局网站开辟政策法规专栏,人社微信公众号时时在线,动态更新,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人社政策法规,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法促善治。在2023年8月的云浮发布厅频道开通暨云浮发布“1+5+N”矩阵上线活动中,我局政务媒体账号“云浮人社”入选最具传播力榜。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和短板,主要是:人社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化不够;工伤认定、养老保险待遇等行政争议案件时有发生;基层执法力量不足,行政执法仍需要进一步规范。
三、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对照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补短板、强弱项,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服务保障人社领域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坚持统筹兼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推进人社法治建设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提升执法规范性,稳步推进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人社局的主体责任,继续开展案卷评查,加强对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人社系统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进一步提升人社服务水平。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优化各项服务事项,借助信息化平台,打造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全网办,努力提升人社服务智慧化、便民化水平。积极推进事权规范化、法治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便民化。稳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积极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资源,主动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开展普法活动。以出台就业、社保等重大民生政策为契机,加强人社领域政策宣传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确保政策宣传取得实效,为提升人社领域依法治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