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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评审申报从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申报,我市民间美术、乡村戏剧、民间建筑、经营管理、生产应用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受理申报专业及职称共16项(详见下表)。
我市未开展项目,以及民间音乐、民间杂技、传统工艺、烹饪、家政的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的,需经委托评审程序委托省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因系统限制,在2022年度第一次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评审中未获通过的申报人,不可再参加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评审我市评委会受理范围表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根据省有关工作通知精神,第二次评审网上申报时间由即日起至3月31日,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应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月15日至4月15日,省高评委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月1日至4月3日。
二、职称评审执行标准。
本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按照我省2021年出台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 号),以及附件2《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中的广东省乡村工匠民间美术等十个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执行。
三、申报系统及申报流程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及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通过“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网址:http://yzb.joinken.cn/xcgj)进行申报。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具体评审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至3月31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本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流程如下:申报人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送用人单位审核、公示、盖章(自由职业者送所在村委会或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报工作单位所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由农业农村部门送当地人社专技部门审核→县级人社送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市内未开展评审乡村工匠专业中、初级职称,需委托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申报人应将申报材料按评审委员会受理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委托评审的受理时间、评审标准、材料要求、申报条件等均按受委托评审委员会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工作单位或所在合作社或村委会公章,由审核人签名确认(下列材料要求仅适用于云浮市内乡村工匠职称申报):
1.《送评材料目录单》
2.《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
3.《乡村工匠专业人才(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4.《证书、证明材料》。
5.《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
6.《业绩、成果材料》
7.本人近期(半年内)红底或蓝底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电子照片.
申报收费要求
2022 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
六、联系人及电话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陈康,0766-8923092;
云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蒲浩杰,0766-8829711;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朱荣华,0766-8638997;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周冰,0766-3882865;
新兴县农业农村局:陈卫东,0766- 2981068;
郁南县农业农村局:叶子茵,0766-7592234。
相关附件:附件:1.关于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pdf
附件:3.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