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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00:00:00 文档来源:云浮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查看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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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扶贫办,市畜牧兽医渔业局、扶贫办、渔政支队,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结合部门实际,我局制定《云浮市农业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浮市农业局

2016年318

云浮市农业局2016年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全局工作人员工作效能,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市农业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依纪依规管党治党;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秀美的这条发展主线,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制定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局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级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二)抓好学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1、局中心学习组制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精神,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学习,通过学习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定,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自觉讲规矩、守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在农业信息网设立廉政建设专栏,在农业局党组成员中建立廉政建设微信群,不定期转发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及警示信息,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做合格党员。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真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使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以推荐读书、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三)健全廉政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常态化管理。

  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抓出习惯、抓出长效、抓出新常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工作成果,坚持问题没解决不放过,解决得不好不放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堵塞不良作风的制度漏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局机关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评优奖罚等干部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政务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5、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受理并展开调查核实。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保障我局的和谐稳定。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强化作风督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假程序、车辆使用、办案风纪、着装风貌为重点,将纠正“四风”等作风建设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各科室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加大对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在项目的立项、下达、实施、竣工验收和资金的预算、使用等过程中对项目管理单位和执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开展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管理混乱甚至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加大对重要领域和环节的监管。重点围绕惠农资金使用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切实加强管理监督,构建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以涉农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重点,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5、强化责任监督。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发挥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平时的教育管理、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定期对全局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任制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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