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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云浮市“两客一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及证件延续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16 09:24:52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交运规〔2024〕8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全面夯实我市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根基,有效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关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旅客运输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两客一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客一危两类人员)的安全考核及证件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两客一危两类人员”安全生产再培训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规定,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档案。一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3〕4号)落实“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每个学时不得少于45分钟”的要求规定。二是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JT/T1842-2023)“5.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章节中明确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学时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学时不少于12学时”的规定。三是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8 号)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不存在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且完成安全生产再培训规定学时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应当予以延期3年。”的规定。

    上述规定对“两客一危两类人员”安全生产再培训学时有明确的要求,对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出租汽车(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企业“两类人员”可以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两类人员”考核合格续期的培训要求

    根据“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服务系统”(http://dlaqgl.jtzyzg.org.cn)的要求,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办理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延期业务需要提交近三年安全生产教育再培训证明(每年12学时,共36学时),并同时提交印证材料(详见附件1要求),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应当自参加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之日起(一般一个年度内,12个月为一个周期)合理安排年度安全生产再培训教育工作,道路运输企业要依法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对相关人员自行开展培训考核。道路运输企业也可委托、聘请具备对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业务的机构进行教育培训。如采用线上培训形式,应包括可查询的相关培训记录,包括并不仅限于学时记录、学习内容等资料。

    三、积极推广线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模式

    鼓励各单位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式,拓展培训路径,丰富学习内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要多措并举开展培训工作,引导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广多元化培训模式。推动运输行业培训常态化开展,积极采用“互联网+安全生产教育”方式,提升培训灵活性,并完善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各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事故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等方面学习教育,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灵活性,及时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效果评估机制。

    四、加强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监督管理

    (一)市局每季度发布《全市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开展情况》,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摸清辖区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底数,靶向监管。

    (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考核、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等规定依法开展监管工作。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将监督检查情况、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背景核查情况等及时反馈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要严把业务审核关,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法不得办理证件续期。

    

附件1: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教育再培训证明以及印证材料清单.docx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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