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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网络、涉路施工企业,各高速公路公司:
我市现行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新、改建公路项目开工前,交通运输部门在规划编制、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均充分征求和采纳电力、用水、用气、网络等主管部门意见,在新、改建公路方面已全过程共享建设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我市公路挖掘计划共享工作,持续推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协调各公路挖掘企业工作计划,全力避免公路反复开挖,最大程度降低因挖掘公路对人民群众和周边经营主体的影响,现建立公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机制。
一、共享内容和范围
(一)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网络、涉路施工企业和各高速公路公司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半年、下一年度公路挖掘工作计划,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有关计划后报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协调各企业的公路挖掘计划,避免公路同一路段短期被反复开挖。
(二)根据公路挖掘对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影响程度、管理层级和工作效能,我市市级公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信息范围为干线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普通省道。
二、共享职责和分工
(一)各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网络、涉路施工企业,各高速公路公司于每年5月20日、11月20日前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正式公文发函提前共享当年下半年、下一年度上半年干线公路挖掘工作计划,计划报送信息格式按附件表格填报。
(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审核对应行业的干线公路挖掘计划,并于5月30日、11月30日前将信息函告市交通运输局。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推进干线公路挖掘计划共享工作,协调好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干线公路挖掘计划,并于6月10日、12月10日前完成上半年、下半年干线公路挖掘计划的审核、统筹、发布等工作。
三、共享工作联席会议
(一)建立公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交通运输局不定期召开干线公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各企业共享和优化公路挖掘计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和各有关企业(具体企业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需要通知)。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路政铁路科,联系电话:0766-8926001。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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