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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8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涉及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有关措施实施要求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19〕129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企业项目享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事项的函》(粤工信园区函〔2020〕163号)和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云浮市与珠三角产业共建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云财工〔2017〕9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省、市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指导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产业共建奖补政策宣传,发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照《云浮市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
申报指南(2021年)》开展申报;对2020年前已入库的企业项目可简化申报材料,提交申报说明、申报表、绩效目标表、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及企业需补充或完善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需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初审后,纸质一式10份(附光盘1张)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对申报表、绩效目标表等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同时,请申报企业于申报截止日期前登录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验收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15.200.8:6888/web/smep)开展申报。
(三)受理日期。2021年2月28日止。
三、其他事项
(一)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等流程严格按照《云浮市落实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工作规程》执行,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二)产业共建专项资金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先入库的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云浮市与珠三角产业共建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云财工〔2017〕95号)执行。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
2.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云浮市与珠三角产业共建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云财工〔2017〕95号)
3.云浮市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3日
(联系人:陈尹妤、袁晓胜,电话:8822552)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pdf.pdf
附件2、关于印发《关于鼓励云浮市与珠三角产业共建的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云财工〔2017〕95号.wps
附件3、云浮市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1年).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