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粤建金〔2018〕115号) 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草拟《关于修订<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予以公布,如有修改意见,请在5月24日前通过传真(0766-8181072)、书面形式(云浮市云城区翠石路5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邮编527300,联系电话0766-8181022)或电子邮件(gdyfgjj@126.com)将意见回复到我中心。
公开征求意见有效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4日。
附件:关于修订《云浮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