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预警的公告
云房金函〔2014〕5号
各缴存职工,各有关单位(机构):
由于近年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畅旺,各地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下称:公积金)需求大增,目前,全市公积金贷款率已达80%(其中,市区58%、罗定90%、新兴161%、郁南80%、云安6%)。根据云浮市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云房金管〔2014〕1号)规定精神,为加强公积金流动性管控,确保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保障公积金安全运作,现就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预警如下:
一、自2014年2月1日起,对新兴、罗定、郁南辖区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发放。我管理中心将根据各辖区公积金使用运作情况,首先预留足够备付金,以确保全市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业务需要,然后根据各辖区沉淀资金盈余情况和我管理中心审批贷款时间先后,适时适度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由于受公积金流动性制约,在公积金贷款业务预警期间,我市公积金贷款发放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需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职工,应根据各自实际,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对急需的职工,建议选择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方式解决。
三、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按业务要求提供规范齐全的申请凭证资料,并根据管理中心、承办银行(机构)有关要求及时配合做好相关贷款手续的确认落实工作,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发放效率。
四、本次预警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解除预警时间,由我管理中心另行公告。咨询联系电话:云浮市管理中心8181063、8182080,罗定管理部3768372、3762829,新兴管理部2892611、2896683,郁南管理部7332323、7332799,云安管理部8613303、8636063。
特此公告。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